強制驗樓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強制驗窗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 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 如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光伏系統(太陽能)核証計劃在新界豁免管制屋宇(俗稱村屋)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有關系統必須妥善安裝,及不可影響屋宇結構安全。在符合特定的規定下,有關系統的高度可達最高2.5米,而有關系統須經由根據《建築物條例》註冊的認可人士核實,及提交有關安全證明書予地政總署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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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樓入伙前檢驗檢查單位時,配合使用合適工具及儀器,驗收單位內各項裝修部件,以確保交樓質素符合行內標準及建築規格。驗樓完成後,本中心會於3個工作天內提交驗樓報告,以便業主保留及發展商逐一跟進。
認可人士服務申請各類牌照 (例如食肆、補習社、老人院、賓館、酒牌等 UBW-1, UBW-2, Form A, B, C)、樓宇買賣及分契等均需認可人士簽發相關証明書 AP Certificate。此外,本中心亦可提供註冊結構工程師服務。
消防安全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或「改善消防安全指示」是為指令業主在指定期間內根據《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及《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所訂的消防安全建造措施改善其處所/樓宇的消防安全標準。業主應委聘認可人士及/或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按照指示進行所須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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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間樓宇單位由2012年10月3日起,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適用於在樓宇單位內就分間單位豎設用磚建造的非承重牆、舖設實心樓面地台、或豎設或改動地底以上的排水渠的工程。
小型工程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旨在方便樓宇業主及佔用人循簡化規定,合法及安全地進行小規模建築工程。獲委任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進行小型工程的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必須是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或註冊檢驗人員。
清拆僭建物如接獲有關法定命令,樓宇業主應委聘建築專業人士及/或承建商提供意見並進行拆卸工程。符合小型工程項目描述的拆卸工程,可根據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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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檢核對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並在2013年9月2日前已經存在或建成的招牌,招牌擁有人可參與「檢核計劃」將其保留。通過檢核的招牌可被保留5年,其後招牌擁有人必須重新進行檢核或將該等招牌拆除。
新界僭建物申報計劃安老按揭驗樓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機構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按證保險公司)營運的「安老按揭計劃」,旨在讓55歲或以上的人士利用他們在香港的住宅物業作為抵押品,獲得安老按揭貸款。如物業的樓齡超過50年,將按個別情況及驗樓報告作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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